本报讯 (记者 张连杰实习生傅子英)为推动本市流行歌曲创作,调动广大音乐创作者的积极性,推出更多优秀歌曲,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天津地区作品征集活动日前正式启动。
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由中宣部文艺局牵头组织协调,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将广泛动员和组织创作相结合,力争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
本次歌曲创作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2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5000元。本次大赛在全国共设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六个分赛区,本市和北京、河北、内蒙古、河南、山西属于华北赛区。
为做好本市的参赛组织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本市专门成立了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天津地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津市音乐家协会。天津地区作品征集活动自新闻发布之日起开始,本市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与,参赛作品须为2008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流行歌曲。歌词作品可以电子版的形式直接报送至中国音协专设邮箱:lxgq@vip.sohu.com(注明报送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30日。
歌曲作品须报送曲谱(A4纸打印)和录音缩混后的完成音乐作品CD,报送地点:天津市音协(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37号,邮编:300040),咨询电话:23305682。歌曲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15日。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大赛天津地区办公室将组织本市有关方面音乐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选出10首作品上报华北赛区。华北赛区将对各地报送的60首候选作品进行复评,从中选出30首优秀歌曲报送至全国大赛办公室。华北赛区共设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单项奖(最佳人气、最佳旋律、最佳歌词、最佳演唱、最佳配器)五名,优秀奖二十四名。对参加华北赛区的、但未获得等次奖和优秀奖的作品,将授予提名奖并颁发证书。本市将对天津地区优秀作品在《天津乐坛》上进行刊载,并在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