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丛民通讯员张昭力)8月8日下午,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召开职工代表大会,44名职工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集体合同草案,行政方首席谈判代表与职工方首席谈判代表分别在集体合同上签字。
济南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以才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据悉,这是山东省内第一家沃尔玛分店签订的集体合同,意味着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集体协商机制已经初步建立,这家分店400多名员工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据了解,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5个方面,其重点包括:双方同意2008年员工工资比2007年平均增长8%,2009年工资比2008年平均增长8%;每年12月份,公司与工会集体协商下一年度员工工资,公司的最低工资高于济南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员工关注的带薪休假、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体检、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也都作了明确规定,并把此次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作为公司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