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2007年9月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根据国家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治理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专项行动。
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各参战部门和警种密切协作,形成了强大的打击、整治合力,破获了1122起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案件,打掉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团伙9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52名(其中,涉毒特殊人群1383名)、幕后组织者446名,缴获各类毒品439.3千克,沉重打击了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此外,各地公安机关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根除滋生组织利用特殊人群贩毒问题的社会因素,教育挽救涉毒特殊人群,为解决特殊人群涉毒这一禁毒难题和在禁毒工作中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出了有益尝试。
2008年8月7日,公安部通报表彰了此次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北京市公安局禁毒处、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四川省公安厅禁毒缉毒总队、贵州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铁道部公安局等10家单位。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