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12日电(记者郭立、王胜先)12日,重庆市林业局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产权分配不搞“一刀切”,只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农民意愿、有利于落实权属的方式,都可以进行尝试。
重庆市林业局局长吴亚说,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为林地承包经营人的主体地位。
“但是,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不是唯一的方式。”吴亚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凡是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都要通过家庭承包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权益明晰到农户。
另外,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实行民主经营管理,用于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和基层组织运转的经费需要。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