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罗君
做生意嘛,都讲和气生财。可前几天,在武林路一家服装店,一顾客看中一件衣服,试穿了一下觉得不合身,而店主却硬要顾客买下。双方发生争执时,店主出口伤人,顾客动手伤人。
试穿女装起了纠纷
当晚8点钟,王先生陪同李小姐和吉小姐逛街。
走到一家服装店门口,模特身上的衣服让李小姐一见中意,三人欣然走了进去。
店里有两个主人,一个是老板娘,另一个是她的女儿。
“这衣服能试穿一下吗?”李小姐问。
老板娘回答得很干脆:“衣服打三折,不还价,要试就试。”
李小姐心想,先试穿一下,很多衣服要穿在身上才看得出适不适合自己。
没多久,李小姐换好衣服从试衣间出来。
“你看,穿着多合适啊!”老板娘在边上美言。
站在镜子前的李小姐,左看看,右瞧瞧,眉头微微皱了下:“这衣服穿在模特身上挺好看的,但我穿不太适合,还是算了吧。”
老板娘见“美言”不起作用,态度就变了:“你试穿了就要买下。”
衣服试穿了就要买,哪有这样的道理?李小姐和吉小姐还是第一次碰到,当然不乐意了。
动手伤人赔出钞票
“你样子长得那么丑,我还不把衣服卖给你呢!”老板娘的这句伤人的话,成了纠纷的“导火索”。
这下可好,小小的一家店里,4个女人争吵起来,吵着吵着,老板娘和李小姐动起手来,相互抓着对方的肩膀。
四人拉扯着,一直从店里吵到店门口。
这时候,服装店的老板,也就是店主的丈夫出现了,见状,他立马上前助家人“一臂之力”。
王先生是东北人,听不懂杭州话,一直在边上,想听明白几个人在说什么。突然,他听那老板说了一句话,以为老板要动手打人,双手抓住他的肩膀,推开老板。
谁知,这一推,用力过猛,自己的头不知怎么的,就撞到了老板的嘴巴上。
顿时,老板一嘴巴都是血。
周围的群众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几个人被民警带到了武林派出所。
服装店老板的牙齿磕破了嘴巴,缝了4针。后来,双方在武林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王先生赔偿老板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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