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赛事正酣。记者8月12日一大早来到北京奥组委办公地点北京奥运大厦,探访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在奥运大厦门口,记者看到胸前佩戴相关证件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进出出大楼,马上强烈感受到一股紧张有序的奥运会赛时气氛。
彰显依法办奥运的理念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在奥运大厦第八、十八层设有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介绍说,在奥运会召开期间,法律事务部没有直接组织比赛,要做的工作主要是防范法律风险、研究应急对策、制作应急预案。正是基于这些职能,刘岩把法律事务部形象地比作“奥运会的哨兵”。他说:“有些媒体说法律事务部是保驾护航,我更愿意说我们是为奥运会站岗放哨。”
法律事务部的“岗”在北京申奥成功不久就开始“站”了。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成立时,法律事务部是北京奥组委的首批内设机构之一,开创了我国经济、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机构内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门之先河,彰显了我国依法办奥运的理念。
自组建以来,法律事务部兢兢业业地履行“放哨”职能,其富有预见性和实用价值的做法,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北京奥组委及奥运会面临的法律风险。刘岩举例说,在征集会徽、吉祥物设计时,法律事务部要求设计者填写好知识产权方面的承诺函,粘贴在信封背面寄给北京奥组委。如果北京奥组委收到的来信没有粘贴承诺函,就不拆开信件,避免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实践证明这一举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奥运会主火炬的点火方式是开幕式的核心机密,之前有许多“疑似”点火人被问及此事时,他们纷纷表示自己与北京奥组委签署了承诺保密的文件,不能透露半点风声。不仅开幕式,其他诸如奥运会徽、吉祥物和奥运口号等在发布之前,相关人员都要毫无例外地签署承诺保密的文件。刘岩说,在奥运会徽发布之前,他的下属参与了会徽评选工作,在向他汇报工作时,这位下属从未透露会徽的内容直到会徽发布前一个月,因为工作需要,刘岩在签署了一份承诺保密的文件后才了解到了会徽图案。
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的全新研究 2001年中国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北京申奥成功,另一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功。
“中国"入世"时,对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已经了解得比较充分。”刘岩说,“与"入世"相比,我们在申奥成功时,对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的了解则零散得多”。
在实践方面,北京申奥成功之前,中国几乎没有开展处理奥林匹克法律事务活动。一方面要处理庞杂的奥林匹克法律事务,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国内实践积累贫乏、人才储备稀少的现实,可以想象法律事务部在成立之初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刘岩说,法律事务部的工作基本上是从对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的全新研究开始的。
最初法律事务部只有三四个人,如今人数达50多人。在队伍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业务也蓬勃发展。合同业务是法律事务部的两个工作重点之一。合同业务领域十分宽泛,如知识产权、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技术、聘用、市场开发、赞助、特许经营、捐赠、采购等。刘岩表示:“从北京奥组委成立之初,甚至到现在,仍然没有完全实现社会各界对奥林匹克规则相对充分的了解,许多法律工作者也不理解奥林匹克法律概念的特殊性。因此,通过合同传递义务就显得更为重要。”
权益保障工作是法律事务部的另一个重点,维护知识产权是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刘岩手头有一本《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文件汇编》,包括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等,如2001年10月11日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2002年2月4日国务院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这些立法是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完善。”刘岩表示。
刘岩说,法律事务部的实践经验、管理模式为国内、国际大型活动组织机构的法律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广州亚运会组委会、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组委会都与北京奥组委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奥运会不仅留下了体育场馆、地铁、机场等硬件设施,推动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同时,奥运会组织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和签署的法律文件等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刘岩表示。
法律人的奥运奉献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50多名工作人员中,很多人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有的曾经在知名律师事务所就职,为了中国奥林匹克事业走到了一起。“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十分贴切。
刘岩算是法律事务部的“老人儿”了。他参加奥运工作十多年,经历了两次北京申奥。1993年,北京第一次申奥时,他在奥申委总体部工作。北京申奥失利让他体会到一种沉重的受挫感。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他感受到一种源自民族和国家荣誉的幸福。这种幸福让他七年如一日,全身心投入到北京奥组委的工作中。“奥林匹克事业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刘岩说。
除了部领导,法律事务部其他同志都很年轻,平均年龄30岁左右。刘岩介绍说,这些年轻人是北京奥组委通过公开招考、“好中选优”选中的。绝大多是硕士以上学历,具备法律、外语和其他方面的知识,基础好、起点高,在工作中相当出色。
与知名律师事务所相比,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的收入低得多。用刘岩的话说,在这儿工作七天可能不如在律师事务所一天的收入。靠什么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刘岩说,法律事务部提出了“六用”的口号,即:用辉煌的事业号召人,用身边的榜样教育人,用创新的工作振奋人,用充分的信任动员人,用民主的氛围感染人,用法治的理念坚定人。“我们这里的工作氛围非常融洽,形成了一支忠于法治、精通业务、团结奋斗、奉献奥运的法律工作团队。”刘岩表示。
许多年轻人是怀着对中国奥林匹克事业的一片热情而来,而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也让他们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结束后,经过几个月的善后工作,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将依法解散,这些招聘来的年轻人要面临再次择业。刘岩说:“我十分钦佩这些年轻的同事,他们把人生中一段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奥运事业。奥组委对他们择业会给予一定帮助。”他透露,许多大型国企、跨国公司和知名律师事务所已经抛来了橄榄枝,相信从法律事务部走出去的年轻人,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张立胡廷鸿)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