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54岁的男子在女儿13岁起便对她性侵犯,一次更趁女儿洗澡时强闯浴室,强迫女儿替他手淫,去年17岁的女儿向学校社工透露揭发事件。该名男子早前在高院承认5项非礼罪,12日被判入狱4年半。
原被控非礼和企图强奸共10项罪名的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认其中5项非礼罪,其余控罪获不予起诉。法官判刑时指出,被告身为事主的亲生父亲,理应保护女儿,却反过来侵犯她,有歪伦常,案情严重。
法官又指出,相信事件会对事主造成长远的心理影响,幸好被告最终认罪,让事主毋须再出庭忆述痛苦经历,希望事主在母亲、社工和心理专家的协助下,可尽快走出阴影,积极生活。
事主在内地出生,5年后父母离异,1997年来港与被告及其女友同住。根据被告承认的案情,他在2003年9月起,多次趁家中无人时侵犯女儿。
被告现与另一内地女子结婚,育有一个5个月大女儿,但其妻在案件揭发后,曾透过第三者劝事主不要指控父亲,上月底因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入狱6周。就读中四的事主现接受社署监管,其创伤报告显示,事件对其日常生活没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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