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欲火化须付清24万元医药费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百色讯 (见习记者宋甲子)8月12日,18岁的那坡少女小兰(化名)的遗体停放在百色市殡仪馆里已经是第十二天了。她的亲属很想将她的遗体火化,然后将骨灰带回那坡县安葬。
小兰出生在那坡县的一个农民家庭,父亲靠卖豆腐块、青菜为生。两年前,小兰就到百色市打工,懂事的她每个月寄300元钱给家里。2007年12月的一天,小兰坐上一辆中巴。途中,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小兰受重伤,脖子以下部位高位截瘫,被送往百色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她曾经从ICU(重症监视室)转移到普通病房,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在ICU度过。8月1日,小兰因抢救无效去世。其间,共花去医药费约28万元,已结清4万元,尚欠医院约24万元。
8月12日,小兰的亲戚农先生告诉记者,闻知小兰去世的噩耗,县城里的亲戚都从那坡县坐大巴花3个小时赶到百色市区。而他本人也从南宁赶往百色。可是,三四十个亲戚到了医院,都没有能见到小兰。原来,医院已经把遗体送到殡仪馆了,称家属必须把欠下的24万元医药费交齐后,才能处理遗体。
农先生介绍说,小兰的父亲骆先生得知不能及时安葬女儿后,痛苦不堪。小兰家里为了医治她母亲的病,已经花去了所有积蓄。谁知祸不单行,小兰竟遇上了车祸,前后共向亲戚凑的10万元都已经用完(其中四万元支付给百色市人民医院)。
8月12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医院的医务科潘副科长。潘副科长说,从小兰上年12月入院至今,医院一直对她尽心尽力地治疗和照顾,尽管整个过程只收到了四万元的医药费。医院对小兰遗体的处理,是按照医院惯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在医院办理完离院手续后,才能处理尸体。医生早已写好小兰的死亡证明书,并准备好费用清单、诊断书等办理出院的各种资料。
记者来到ICU科室,提及已故的小兰,护士们都显得非常惋惜。她们称小兰为“阿骆”。科室的王主任说,她是一名花季少女,医生们尽全力治疗她。如果不是医院下大力气,“阿骆”很难在高位截瘫的情况下维持近8个月的生命。因此,小兰家属应该体谅医院的难处,把医药费结清。
对此,农先生认为,欠医院医药费和处理小兰的遗体是两件不沾边的事情,医院不应该用死者的遗体来“约束”家属偿还医药费。他说:“难道卫生局等相关部门有类似这样的文件规定,医院可以将尸体作‘抵押物’,直到病人家属还清债务为止?”
8月12日晚7时,潘副科长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医院方面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件事。只要小兰的家属给医药写下欠条,就可以办理手续,前往殡仪馆处理小兰的遗体。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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