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8月13日电(记者高增双)记者从哈尔滨市卫生局获悉,哈尔滨日前发布医疗卫生十条禁令,在医疗操作过程中接听移动电话、私自外出行医、出具虚假医学证明等都在禁止之列。哈尔滨市卫生局要求相关单位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布,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这十条禁令包括:在招标采购、使用药品、器械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索要红包;酒后上岗;私收现金;在医疗操作过程中接听移动电话;私自外出行医;出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延误病人抢救治疗造成严重后果;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
据介绍,本禁令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哈尔滨市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行。对违反禁令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待岗处理、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并追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取消所在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举报违反禁令的问题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提供确切线索及证据者)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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