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者醉酒驾驶摩托车
还暴力抗法致交警受伤
摩托车司机说:“我根本没想到还要考驾驶证、办行车证”
本报讯(记者 聂莎) 12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一中队民警刘甲君在正常执法时遭遇暴力抗法,左脚踝骨裂。
摩托车出现在人民大街上
12日13时50分许,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路口,一辆摩托车在等红灯。正在执勤的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一中队民警王超。人民大街是全线禁行摩托车的,王超于是上前要求摩托车司机靠边停车。“他当时就想跑,但周边全是机动车,他跑不了,只好熄火。”王超回忆。
王超将摩托车司机带到岗亭二楼,摩托车停在岗亭外,王超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他表示没带在身上。这时他将戴在头上的头盔拿下来,王超感觉到了一股很重的酒气,准备打电话通知公安医院给他做酒精测试。刚一转身,摩托车司机便自己下楼了。
交警正常执法受伤
摩托车司机走出岗亭,这时,民警刘甲君正在岗亭外与5号巡逻车做工作交接,“我听到身后有很大的机动车发动的声音,一转身,看到他已经骑上摩托车了,前车轮冒着白烟,可见马力特别大。”刘甲君双手把住摩托车把,司机依然将车发动起来,前车轮撞上了刘甲君的左腿,刘甲君便用左腿将车顶住,王超赶来将摩托车司机从身后抱住,这才将其控制住。
民警再次将摩托车司机带到岗亭二楼,公安医院的酒精呼吸测试发现他体内酒精严重超标。民警在对摩托车司机进行调查时,他嘴里一直嘀嘀咕咕,还大声嚷嚷:“就这点儿破事儿,你们快点儿处理,快点儿放我走。”
等处理完了摩托车司机,刘甲君才感到自己的左腿疼得厉害,迈不开步。同事赶紧将他送到医院,医生告诉他左脚踝骨裂,有淤血和积水,韧带拉伤。
司机无证、醉酒驾驶
由于摩托车司机暴力抗法,已超出交警受理范畴,朝阳大队一中队将其移交到东朝阳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要求摩托车司机出示身份证,他表示没有,晚上他的家人将身份证送来。
经查实,摩托车司机姓张,是辽宁营口人,在长春揽一些工地上的活儿。12日,经朋友介绍,他刚刚接下一个工程,“一高兴就多喝了几杯”。13时50分许,他正急着赶往工地谈工程的事儿,“警察又拦着不让我走,所以就有了后面的冲突。”据张某交代,摩托车是他花500元在旧货市场买来的,“代步用,我根本没想到还要考驾驶证、办行车证。”
昨日,酒精血液测试的结果已出来,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6mg/100ml。根据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驶,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王卫东看望受伤民警
12日17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卫东来到医院看望受伤的民警,他告诉刘甲君安心养病,朝阳大队一中队和东朝阳路派出所会公正处理这件事。同时,王卫东呼吁:“市民要有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许多交通事故都是驾驶员醉酒驾车引发的,也希望市民理解、配合交警的工作。”
目前,张某已认识到无证、醉酒驾驶的错误,他表示一定依法赔偿受伤民警。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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