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王承洪,屡屡虚构自己及家人的特殊身份,以介绍学生入校读书、分配工作为由骗取家长“铺路费”共计人民币64.5万元。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承洪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以招生就业为饵骗取巨额“铺路费” 2004年年初,经营小饭店生意的王老板结识了“大人物”王承洪。据王老板回忆:“王承洪口口声声说能帮助孩子入读淮安军星科技学校,毕业后可直接进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他说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都是他熟悉的战友,只要打声招呼,解决几个招警名额不是问题。”
王承洪甚至承诺:“谁想当警察,只要付10-15万元,就可以穿上警服当上警察。”
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进入淮安军星科技学校读书、让两个外甥成为警察,王老板先后付给王承洪17万元“通路子”。
然而,两年后,王老板的儿子和侄子从淮安军星科技学校毕业后根本没有“分配”成为警察。意识到上当受骗的王老板最终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查,2004年至2006年间,王承洪以相同手法骗得9名被害人共计64.5万元。
学校为民办成人院校 王承洪仅是学生家长 王承洪对外宣称有一个背景显赫的家庭:父亲是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干部、叔叔是沈阳军区第十六集团军司令员、妻子是华东情报局局长、姐夫是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自己则从越南战场负伤退役后任刑警,享受副局级待遇。
许多家长信以为真纷纷托人找王承洪帮忙。在王承洪的“帮助”下,不断有孩子进入淮安军星科技学校就读。然而,家长们慢慢发现,这所淮安军星科技学校并不像王所说的“部队军校”,而是面向社会招生的地方民办成人学校,根本不需要托人通路入校。
淮安军星科技学校招生办公室主任梁老师透露,只要与学校联系且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入读,毕业生不具有军籍,不可能指定到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工作,更不可能到部队深造。
梁老师称,王承洪只是淮安军星科技学校的一名学生家长,他曾介绍多位学生入学,但学校从未收过额外的费用。
辩解是“借款”不是“诈骗” 法院认定“构成诈骗” 法院庭审中,王承洪否认自己讲过入读淮安军星科技学校需要通路子、需要铺路费等话语,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向被害人收过钱款,自己只是“借款”而不是“诈骗”。
王承洪透露,他的妻子是待岗工人,不是什么华东情报局局长,他也根本不认识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骗家长的证言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均能直接或间接地证实王承洪虚构其和家庭的特殊身份,以介绍入校读书、到公安机关就业等为由实施诈骗。虽然王辩称其是向被害人借款,且有借条为证,但这仅仅是用其形式上的借款来掩盖其实质上诈骗的事实。
法院最终认为,王承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刘丹)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