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仁昭、刘少勋记者牛海英)日前,一批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公安部表彰。其中,我省石家庄市消防支队抗震救灾救援队等2个集体、石家庄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马红光等9名同志,分别被评选为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河北消防赴川抗震救灾救援队记集体二等功,1人记个人一等功、5人记个人二等功。
5月12日四川汶川里氏8.0级强烈地震发生后,我省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紧急行动,先后调集10个支队303名官兵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战斗。他们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先后挺进重灾区平武县南坝镇和地震中心汶川县映秀镇,在无大型救援设备,缺乏后勤保障的情况下,采取破拆、切割、起重、支撑等专业技能,每天超负荷工作,为挽救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在灾区抢险救灾中,我省消防官兵共抢救被埋压群众50人,从危房中抢救遇险群众8人,清理废墟2万余立方米,撤离时将价值16万元的37顶帐篷、食品和药品全部捐献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