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是个好东西,它蕴含的智慧、公信、互动、效率等等元素,能够有效地助推公共政策趋于理性与公正。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浩大的系统性工程,最需要民意力量的参与。
令人欣慰的是,民意一直与震后灾区重建工作紧密相联。
日前,《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国内外公开征求意见,向公众展现现代公共行政的理性品质。
事实上,目前面世的这个总体规划意见稿,已广泛集纳了民意。汶川地震发生不久,国务院专门成立了灾后重建规划组,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灾区人民政府以及38个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显然,由这样众多部门机构参与的规划,有利于各方意见形成充分博弈,使相关利益趋于合理平衡。同时,它还有利于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
现在,灾后重建规划组拿出了文本方案,面向国内外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让更为广泛的民意参与进来,让各种意见、各方利益都得到更为充分的博弈。汶川地震波及范围很广,恢复重建的工作繁复艰巨,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多达约1万亿元,这些资金如何合理筹集,如何合理使用,既需要那些冷暖自知的受灾群众参与,也需要吸纳国内外先进的智慧。只有充分尊重科学与民意,灾区恢复重建才能有条不紊,合理高效,重建的家园也才能充满温暖与温情。
灾后重建规划能够不断地主动吸纳民意,赋予制度决策以科学理性,这体现了对公众权利的尊重。灾后重建涉及到庞大的公共财政使用,作为纳税人本身享有相关知情权,来甄别政府是不是将之最大程度地用于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的产品之上。而向国内外征求意见的公共决策,本身就意味着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这种开放的合法利益表达渠道形成制度,自然也因为具有公信力,能被有效地执行。
更何况,汶川灾后重建工作,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力量还是不够的,它需要整合国家财力、社会捐助和商业投资等各方面力量,来有效地帮助灾区重焕生机。以往种种经验表明,缺乏公众的参与,缺乏民意的论证,就很难唤起各个利益主体的热情参与。要想真正构建起“政府主导,全民共建”的灾后重建体系,就必须充分尊重民意,来真正凝聚社会人心。所以,让民意充分参与到灾后重建中来,是公共行政的理性选择。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