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八月十五日电(记者 常惠英)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二0一0年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的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上海市工商局制订出台了《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办法》。
外国(地区)企业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参展者在展馆内从事经营活动,参照该办法执行。
据介绍,该办法主要适用于上海世博会官方参展者在展馆内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官方参展者是指接受中国政府邀请参加上海世博会的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外国城市的代表团。
官方参展者在展馆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海市工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官方参展者申请设立登记时,应提交展馆总代表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工商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核发营业执照。该办法已于今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据悉,截至八月十二日,共有二百一十四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确认参展二0一0年上海世博会。同时,上海世博会目前已签订了十二个合作伙伴、七个高级赞助商和五个项目赞助商。世博轴、中国馆、主题馆、世博中心、世博演艺中心等永久性建筑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各类临时性展馆年内也将陆续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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