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离婚 妻子报警告强奸
本报讯 不久前,在建邺区一居委会门前,一中年女子紧拽着一中年男子的上衣,哭哭啼啼地要求居委会为她主持公道。然而,看着这一对熟悉的老面孔,居委会众人却苦笑着直摇头。
据介绍,这对夫妻均是再婚,妻子张某是外地人,丈夫姜某为南京人,五年前张某离婚后来南京打工,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是离过婚的姜某,双方没有经过深入了解,草草结婚。
但起诉并没能让张某自我反省,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要求姜某把所有收入都交给自己保管,姜某称自己身上只有几十元钱,张某不相信,缠着姜某不让他上班,姜某提出离婚,张某于是拨打110报警,声称自己遭人强奸,警察赶到后,发现是家庭矛盾,只能对他们进行教育。而张某要求姜某离婚后,必须解决其住房问题。
对此,建邺区矛盾调处中心的调解专家宋玉波主任表示,由于该夫妻现在所住房子系男方父母的,张某分割这项财产的请求得不到法律支持。因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在张某暂时没有工作期间,张某生病了要给予治疗。双方如最后离婚了,张某要早日自食其力。(丁友军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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