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讯记者陈丽平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之后3天左右的时间,据北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监测,在全球发生的未经许可的盗播现象达1600多起,其中有85%发生在发达国家,在中国有100多起,每起都在2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最快的大概是20多分钟处理完毕。
这是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今天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进一步介绍,奥运期间,发现网络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情况大概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很多网站不太清楚法律规定,或者没有这方面意识,只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对奥运的一种热爱就转播了,对这种网站我们一通知他,他自己就很自觉地删掉了这些侵权的内容。
第二种是一些恶意侵权的网站。这种网站没有遵守中国互联网方面的有关规定,没有去注册,也没有备案,没有法定代表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无”网站。
还有一种情况,有的网站虽然经过备案,但是在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以后,不采取积极行动删除侵权信息。我们把它的IP地址关掉了,他又换另一个IP地址;我们把他的服务器关掉了,他就换另外一个地方的服务器,这样的网站是一部分。对于没有经过合法注册和备案的网站,一般来说就要关闭。对于那些经过合法备案的网站,经过教育不悔改的,我们就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比如说临时关闭网站。
从奥运开幕之前到现在,对于有第三种情况的网站我们关闭数量很少,因为大部分网站经过教育都自动删除了侵权信息。侵权人在国外的,他可能租用国内的服务器,或者是他采取异地侵权的做法。这类网站我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为他已经超出中国的地域范围了,我们只能在国内这个框架内把他的违法转播信息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