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树臣通讯员郑仕娟)河南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将不搞终身制,在实行动态管理的过程中,示范企业复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示范企业称号,收回标牌。这是记者近日从该省科技厅联合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制定的《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中获悉的。
该《办法》对申报示范企业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领导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有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积极性;企业自主研发或已引进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在生产中应用后已产生良好的效益或已研发生产了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节能、环保产品;要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扎实的工作基础、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比较健全的统计制度;企业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推行清洁生产或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等。
该《办法》规定,经认定的示范企业,培育建设期为两年,期满验收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收回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