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今天下午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贯彻和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为有利契机和有力抓手,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王振川、朱孝清、孙谦、姜建初,政治部主任张常韧,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建明出席会议。
曹建明指出,制定并实施《工作规划》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一个重要步骤和新的要求,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作规划》不仅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开阔了思路,而且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对《工作规划》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曹建明表示,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和实效。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做到突出重点,坚决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创新机制,努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立足职能,扎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提高认识,切实强化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意识;抓住关键,着力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对执法司法权进行法律监督的新机制新办法。
曹建明指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把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队伍的形象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仍然存在着突出问题。这表明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始终把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得紧而又紧。
曹建明强调,要着重从五个方面推进检察机关自身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首先,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检教育,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使广大检察人员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其次,以规范检察权行使为核心,强化监督制约。要把党内监督与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检察权行使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执法。第三,抓住办案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度,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第四,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治理。要切实加大检务督察的力度,组织开展多形式、多主题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开展对遵守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及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情况的督察。要坚持纠建并举、以建促纠,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推动机制创新。第五,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为抓手,促进从严治检。对违纪违法检察人员特别是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把查处案件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曹建明说,高检院制定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和高检院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加强组织领导,以真抓实干的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高检院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军事检察院负责人在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出席会议。(张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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