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竟是被盗车 车主失而复得成被告
早报讯(锦法记者吴佳惠) 一辆黄色骊威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小擦挂,经的哥任先生和朋友共同拦截,肇事车被逼停下,谁知驾驶员却弃车逃走。令人吃惊的是,该车竟是一辆被盗车。
擦挂逃逸肇事车竟是被盗车
“2007年12月28日晚上,一辆黄色骊威轿车把我的出租车擦挂后就逃跑了,我们在追赶的过程中又发生擦挂,车停下来后,司机竟然弃车逃跑了!”据任先生称,事故发生后自己当即报警,随后交警赶到现场拍照取证,在两次擦挂中出租车受损严重。2008年1月30日,任先生到交警分局听候处理报告时才知道肇事的骊威车是一辆被盗车,所以任先生无法向车主要求赔偿。据了解,该车是李先生2007年10月26日被盗走的车。
的哥索赔要求支付物权补偿
“如果不是我们奋力拦截,这辆被盗车还追不回来呢!”任先生认为,正是因为自己的行为,才为被告挽回了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而车主李先生没有为此支付任何费用,所以将李先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被告支付自己物权补偿费2万元和交通费400元。“简直没有想到,爱车失而复得,我竟然成了被告!”李先生认为,任先生的诉讼主张于法无据,因为擦挂本来只属于普通交通事故,肇事车虽为自己所有,但该车已于2007年10月被盗,当时他也报了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所以他对此交通事故无过错。他说原告的损失是由盗贼造成的,所以应该向盗贼主张损失。
同时,李先生认为,本案不应当适用物权补偿,因为在车辆丢失后,他对该车已经失去控制,所以也没有管理义务,加上自己的车能追回,是警方作为刑事案件办理的结果,并不是原告任先生的功劳,况且事后他还给了任先生2000元感谢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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