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星岛日报)
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一警员与同居女友涉在5个月内,四度对印佣拳打脚踢,事后更以送机票返印度尼西亚及作出赔偿,唆摆她不报警揭发其恶行。两人否认袭击和煽惑他人隐瞒罪行等5项罪名,案件18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开审。
受害印佣在庭上引述女雇主的话说:“先生打你是应该,他是警察可以打你”。
屯门裁判法院18日审理一宗警员与女友涉虐打印佣案件。任职售货员的首被告陈秀云(28岁)和现役警员的第二被告王浩元(28岁)否认5项罪名。
受害印佣TriAgustina供称,去年9月7日她来港上班,同月下旬因照顾女婴不周,首次被女雇主推靠墙,用右手打其两边脸颊和左额,一个月后男雇主不满女婴摔在地上,即用脚踢她的胸、腹和脚部,至12月下旬,事主再度不慎将女婴摔在地上,男雇主即迁怒于她,用手和拖鞋打其脸和耳,其后再给她吃了些不知名的药物医治头痛,给她鸡蛋敷其瘀伤位置。
印佣供称,女雇主曾告诉她“先生(男被告)打你是应该,他是警察可以打你”,她因感到惊慌、不能步出家门而没有报警求助。今年2月26日,两名被告因不满事主没有放好电话,一起出手袭击她,女雇主用手打其脸和耳,男雇主则用握拳击其胸腹,并起脚踢她的背和脚,过程长达一分钟,令她身体出现多处瘀伤和红肿。
印佣在被袭3天后,因怕雇主以为她偷窃,所以特意走到走廊的垃圾桶旁吃友人赠送的糕点,但被男雇主见到,并实时致电雇佣公司投诉她在垃圾桶找食物,印佣把握机会,在电话中向职员哭诉被虐打,并离开被告住所。
印佣续称,翌日在雇佣公司见到两名被告,他们均恳求她不要报警,并说“希望你原谅我们的过错,你家里有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帮你,BB好可怜,无人照顾。”男雇主更声称,“如果你回印度尼西亚,我给你机票、给你钱”,但事主因感到惊慌和痛楚,也怕女婴再摔伤,终决定报警。
辩方18日在盘问中质疑,印佣的财政曾出现问题,被告单位外曾贴有身分证的追债单张,又呈上多张有印佣签署的假期证明纸、多张支票副本,力证被告每月除付3000元薪金外,也有让她放假,但印佣均否认。印佣并指女雇主会私下“罚钱”,迟起床便克扣工资,男雇主更曾对她说“两年都没有假放”。案件19日续。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