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18日专电(记者王骏勇)为保证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稳定,江苏省教育考试部门日前重申招生纪律,对严重违反招生规定、引发群体性不安定事件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江苏各高校须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定,做到“五不准”。
即不准超计划招生,必须执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招生计划数;不准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才可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准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生源,必须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抢夺他校生源和已录取他校的考生,必须依据考生志愿组织录取工作;不准组织没有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提前报到入学,并提前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一定要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相信小道消息,要走统一录取的正规道路,不要走歪门邪道,有问题可向招生部门咨询,不要轻信招生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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