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蛇头”密织偷渡黑网
——320名出国“旅游”者至今未归的背后
编造假身份、假户口,提供虚假境外邀请函、存款证明,骗取外国驻华使馆ADS旅游签证,两年时间,一个跨地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将320名偷渡客以“旅游者”身份送出国,至今一人未归。
2006年7月,武汉警方经艰苦侦破,将在汉的小“蛇头”樊旭抓获,牵出大“蛇头”何成,一举击破这张偷渡黑网。
“招工”广告专钓偷渡客
“急招赴欧洲德国、葡萄牙、意大利、西班牙服装厂、餐馆工作人员若干。”“薪金:第一个月不低于人民币4500元,然后逐月递增,半年以后收入平均达到7000元至8000元,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1天休息,加班后工资可达1万元,甚至更多。”
2004年,武汉荣达汽车旅游服务公司打出一则诱人广告。上门咨询者络绎不绝。
荣达公司老总樊旭,研究生,30来岁就和其母王静等人成立公司。他的另一个身份:“蛇头”。
这年3月12日,在众多应招者中,樊旭与湖北咸宁市居民阮某达成协议,收取近5万元费用,帮其偷渡出国,名义是商务考察。
随后,樊旭为阮“量身定做”一套虚假材料,由王静带着阮到意大利大使馆办理了签证。同年3月24日,阮过关出境。
南北“蛇头”接力偷渡
樊旭的“上线”,是混迹京城的何成。
何成,与樊旭年龄相当,因组织偷渡成功率高,已在“圈”内打出名号。
为了形成偷渡接力,樊旭与何成一拍即合。拥有庞大“人力资源”的何成是大“蛇头”。
这个来自甘肃的大“蛇头”,手下有3名“精兵强将”:刘宇负责接听电话,填写申请签证的资料等;辛明负责联系湖北等地的偷渡“下线”,整理材料,将偷渡人员带进机场;刘燕负责跟物业沟通、日常财物开支等内务。何成负责联系客源,为“客人”准备假身份证、存款证明、户籍材料和假印章等,处理“客人”对偷渡的顾虑。
自从成为何成“下线”,樊旭的偷渡“事业”越做越大。2005年2月,樊旭在何成、辛明等人协助下骗取签证,帮助何某等13人以团体旅游的名义偷渡。
业务网覆盖10多个省市
只见人出,不见人回。樊旭手中出国旅游者入境零记录引起警方注意。2006年5月,一个神秘人向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供了3本用于组织偷渡的护照。民警发现,该护照并非公安机关所办,迅速展开调查,锁定樊旭。
经过1个多月案前调查,警方初步确定樊旭、王静等7人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重大嫌疑,遂于同年7月16日展开行动,在江汉区北湖街一处租屋内,将樊旭、王静等人抓获。
根据樊旭交代的线索,民警随后赶往北京,抓获辛明等人。
经查证,何成犯罪团伙的偷渡业务关系网,覆盖辽宁、山东、福建、湖北、江苏、江西等10多个省市,截至案发共送出偷渡客320人。
客源不断“生意好得很”
“我们从来不缺客源,总有人主动给我们介绍”,樊旭说,这些介绍人都有文化,其中有老师、医生。樊旭交代,介绍一名偷渡客,偷渡成功,介绍人可分得2000至4000元报酬。
何成说,生意好,介绍人多只是次要原因,主因是幻想出国“淘金”的人前赴后继。
分析偷渡客构成可以发现,多为青壮年、农民、下岗工人,男性比例大。有的是家境贫困极想快速挣大钱,有的是高学历想出国“掘金”。
“偷渡出国是‘黑身份’,完全没有保障。”一名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中坦言,对偷渡客说的那些天花乱坠的广告辞,全是骗人的。(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易志坚)
“黑身份”命薄如纸
偷渡是条不归路
本报讯 多数偷渡者以为到国外可以轻松“淘金”,昨日,办案法官大量举例告诫人们:偷渡是条不归路。
“黑身份”惨如奴隶
2004年,英国莫克姆湾惨剧以19名亚裔拾贝者丧命、若干人失踪告终,引起世人震惊。当地媒体报道,遇难者多为中国人。
据“圈”内人透露,多数拾贝者是工头从组织偷渡的”蛇头“那里买过来的。这些人必须在工头这里挣钱,偿还偷渡时欠下的债务和工头“赎买”他们的费用。工钱再少,活儿再艰苦,环境再危险,他们都得拼命干。工头们抓住他们“黑身份”的弱点,肆无忌惮地盘剥和压榨。
“蛇头”拿枪逼偷渡人跳海
2005年3月,在意大利西西里海岸南部发现了6具中国偷渡客尸体,另有被困在水下的6人获救。除了6名死者和6名幸存者,还有3名偷渡客下落不明。一名幸存的中国妇女向警方哭诉说,“蛇头”船上共有15名非法移民,他们是从马耳他上船前往意大利的,但没想到的是,船尚未抵达意大利,因为害怕检查,“蛇头”竟然拿枪逼他们跳海。
披旅游外衣干偷渡勾当
监管机制亟待完善
本报讯 昨日,办案法官谈“何成案”,称新型偷渡最大特征,就是披着出国旅游的合法外衣。
法官介绍,传统的偷渡方式多是“蛇头”利用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偷渡客运往目的地国。这种方式风险大、成本高,不少偷渡客在途中便遭遇不测。
近年来,“蛇头”转变方式,目光投向旅游渠道,假借出境旅游组织偷渡、非法境外滞留的犯罪行为增多。
相比而言,旅行社具有合法身份以及便利签证条件,可以为偷渡客办理出境手续。通过旅游渠道偷渡更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察觉。偷渡过程中,偷渡客的人身安全能得到保障,“蛇头”能轻松拿到高额偷渡费。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使出国旅游成了“蛇头”组织偷渡的新幌子。
据介绍,在国内部分地区,已有“蛇头”将组团、签证等环节,交给旅行社操作。甚至出现个别旅行社为挣取出境游客高额保证金,纵容出境游客滞留境外不归。
为防止利用旅游渠道偷渡,法官建议旅游管理部门迅速完善监管机制,对旅行社签证环节进行严格控制,进一步明确对境外滞留不归行为的处罚规定。
大“蛇头”在汉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易志坚)全国罕见新型偷渡案在汉二审宣判。昨日从市中院获悉,因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大“蛇头”何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37岁的甘肃人何成纠集刘燕、辛明、刘宇等人,冒充或者以承包天津康辉国际旅行社、河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名义,与樊旭(已获刑)为首的武汉犯罪团伙以及全国多个地区的犯罪团伙勾结,通过编造身份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伪造边检出入境验讫章等手段,多次向荷兰、法国、罗马尼亚等国驻中国大使馆骗取ADS签证,按每人4至6万元价格,在全国范围内策划、组织农民、下岗工人,偷渡到欧洲国家从事非法劳务活动。
2006年初,大量异常人员流动引起警方关注,武汉警方根据线索抓获小“蛇头”樊旭。同年8月,与樊旭保持业务往来的辛明落网。随后,警方将刘宇、何成等人抓获。
截至案发,何成、樊旭等人共组织偷渡320人,获利数百万元。
今年1月,一审法院以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何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樊旭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万元。宣判后,何成不服提出上诉。
“蛇头”骗签三板斧
——办案法官揭秘新型偷渡造假术
随着2004年9月欧洲出境游市场全面开放,全国陆续发生多起以旅游为名出国“打黑工”事件。
“一些农民工、下岗职工,想着出国挣钱来得快,走上‘旅游’偷渡路。”江汉区法院负责审理何成、樊旭偷渡案的审判长曾望喜告诉记者,“旅游”已成为偷渡新通道。
专业人员配备 高科技制假
在北京,何成有三个秘密基地,分别位于新天第A座2107室、2204室,时间国际大厦E座1202室。
这三间写字间是何成在2004年5、6月份租下,专门用来制造各种假证件的。
每次制假,都会因人而异。团伙成员辛明交代,首先是户口、身份证造假。比如农村户口、身份证,送签之前必须改成城市户口。一般由何成在电脑上制作,然后雕刻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及派出所公章。还必须为“客户”安排身份,配套伪造工商营业执照、学历证书、存款证明等。另外,团体旅游签证必须通过合法的旅行社送签,大多数时候,何成雕刻合法旅行社公章,制作假团体旅游签证名单表。
“他们有专业的人员配备,也有专门的照相馆负责拍照。”曾望喜说,从何成等人手中出来的假证件,不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很难识破。
培训面试技巧 提高“中签率”
证件过关后,为了提高在驻华使馆的“中签率”,何成等人还不遗余力培训偷渡客,提高他们骗签的“素质”。
第一步,打消偷渡客的后顾之忧,告诉他们赚到钱可以回国。接着讲授面试技巧,提醒偷渡人员须注意的细节,怎样回答签证官的询问,甚至动作、神态如何大方、得体。
知情人透露,何成等人擅打心理战,把国外吹得天花乱坠,给偷渡客造成外面就是“天堂”的印象,“他们会给农民工或下岗职工‘算帐’,一年可以赚多少、回国后多少年都会有保障。”
诱惑大,偷渡客才挺而走险。曾望喜说,何成、樊旭做过的最大一宗“生意”,一次走了75个人。
主动“销签”以示“诚信”
ADS签证,是欧盟15个国家专门对中国旅游市场开放的一种团体旅游签证,逗留限期最长30天。凡持有中国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均可通过国家旅游管理部门认可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出国旅行签证,称为“申签”。而当事人除了须提供户口、工作单位证明、费用来源证明等,旅行结束后还要将护照(出、入境记录)和来回登记卡交给使、领馆审核,称为“销签”。
每次送人出国“旅游”,何成都会派人跟着,将人交于当地蛇头后,便带回这批人的护照。
曾望喜披露,收回偷渡者的护照,何成等人便在电脑上进行“技术处理”,通过印模机、印章机,加盖出境验讫章,然后向各国大使馆办理“销签”手续。这样,大使馆就以为前批“游客”已返回,不再拒绝他们的下次“送签”。(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易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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