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丽娟、段丽茜)省建设厅8月18日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把该厅实施的4个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设区市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
下放的4个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四级(含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下放至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三级城市房屋拆迁企业资格,下放至设区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下放至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丁级工程设计资质,下放至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此外,省建设厅还将由该厅实施的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公园、游园、大型广场绿地和苗圃的批准,委托所在设区市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