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8月21日电(记者栗建昌)天津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环境治理,在被评为国家环保模范城之后,目前正在向新的目标迈进,计划在2015年基本建成生态城市,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自2002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以来,天津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做了大量的工作,相继实施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生态工程”等,27项创模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天津市二级河道整治还获得原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为生态城市建设打下了基础。
2005年,天津被国家命名为节水型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这之后,天津又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建设生态城市。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今年年底天津基本可以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天津强化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截至目前,天津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已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66%,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全市共有8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共创建生态村和文明生态村779个,全市林木覆盖率从2000年的15%提高到2007年的18.4%。
天津市市长黄兴国说,天津希望通过参加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等活动的过程,集中各方力量,不断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最终达到生态城市的终极目标,使百姓从中受益。
到2015年生态城市建成前,天津市将重点建设五大生态系统工程: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新技术、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生态产业体系;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先进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为此,天津市将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除了建立生态城市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还综合运用税收、信贷等手段,实现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除此,天津还将生态城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环境立法工作,制订有关生态保护、生态补偿、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