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太原8月20日电 记者郭建珍 8月1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山西省2008年至2012年度立法规划,五年立法规划共列出了83件立法项目。
从立法规划中可以看出,继续加强改善民生仍是今后五年立法的重点,56件一类项目中,属于社会领域的有27件,其中健全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5件,包括《山西省社会保险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山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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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外,规划还着重加强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建设。56件一类项目中,共有7件是保护环境与资源能源方面,包括《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山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
此外,在五年立法规划中,要制定的法规有将近50%是法规修正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说,要及时修改那些与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法规,把修改完善法规和制定新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注重法规的修改完善。同时,及时清理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法规,保证法规得到全面准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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