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海8月21日电(记者梁思奇)21日于此间召开的一个海关监管专题座谈会披露,目前中国共建立了不同类型的9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中国对外开放进程中,继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设立的第四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先导区。
中国目前设立的这些特殊监管区域分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六个类型。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副司长吕伟红说,中国第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不同阶段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提高中国开放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吕伟红透露,针对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存在功能不一致、政策不协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适应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和新时期对外开放的要求,海关总署正着手就特殊监管区域的名称、功能、政策、法规、管理模式等方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实现功能齐全、政策优惠、管理规范、效益明显的目标,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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