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9日,国际奥委会已进行4133例兴奋剂检查,其中5例呈阳性。从目前情况看,到奥运会闭幕时最终兴奋剂检查数量有可能接近5000例,超过预计的4500例。中国运动员至今仍干干净净,而其背后则是中国反兴奋剂法律的严密、制裁的严厉和执行的严格———
严字当头 中国运动员远离兴奋剂本报记者 陈丽平
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已进入最后的收官阶段。中国代表团的运动员们首次在主场参加奥运会,以十分优异的成绩给国人带来一次又一次欣喜。
让国人欣喜的不止是运动员的成绩。在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兴奋剂检查”中,中国代表团的运动员经受住了考验,同样交上一张让人满意的答卷。
截至8月19日,国际奥委会已经进行4133例兴奋剂检查,包括3292例尿检和841例血检,其中尿检包括675例促红细胞生成素检测,血检包括455例人类生长激素检测。
按原计划,国际奥委会在北京奥运会上将实施4500例兴奋剂检查。从目前情况看,这个创造奥运会兴奋剂检查历史新高的数字可能要改变,到奥运会闭幕时最终兴奋剂检查数量有可能接近5000例。
在雅典奥运会上,兴奋剂检查数量是3600例,最终发现26例阳性。目前北京奥运会已经发现5例阳性。而中国运动员至今仍干干净净。
严密的法律 规范性文件超四十 在奥运历史上,第一名因使用兴奋剂而死亡的运动员是丹麦自行车选手詹森。1960年在罗马奥运会上,詹森由于服用了过量的苯丙胺,在比赛中猝死。
这一事件引起了国际奥委会对兴奋剂问题的高度关注。为此,国际奥委会着手研究查处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方法并制定相关的制度来规范运动员参赛行为。
1964年,国际奥委会在东京奥运会上,对自行车运动员进行了小规模的兴奋剂检查。4年后,国际奥委会在第19届墨西哥奥运会正式实施兴奋剂检查。
1991年,国际奥委会通过一项议案,不仅对比赛期间的运动员进行抽查,而且开始实施赛外无通知的检查,也就是现在通常说的“飞行检查”。
由于赛外检查特有的突然性和威慑性,已经成为国际反兴奋剂斗争的“杀手锏”,在检查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加,目前国际上赛外检查的比例占检查总量的60%。
兴奋剂是寄生在竞技体育中的“毒瘤”。它不仅严重危害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破坏公平竞赛的体育原则,而且扭曲了体育运动的美好形象,危及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
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体育界对兴奋剂问题了解得很少。随着我国对外体育交往的不断扩大,竞技体育竞争的日趋激烈,特别是商业化给体育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兴奋剂这一“国际公害”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波及我国。
此时,我国政府和体育部门已认识到兴奋剂问题的巨大危害,并开始了与兴奋剂的不懈斗争。
中国奥委会于1985年和1987年连续发布有关文件,要求各级体育部门严格执行国际奥委会关于禁用兴奋剂的规定,并且在1989年确定了对兴奋剂问题实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
当时为配合1990年我国举办的亚运会,我国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并开始在国内实施兴奋剂检查。
1992年,我国成立了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并进一步加大兴奋剂检查的力度。
从199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体育法,到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反兴奋剂条例》,我国反兴奋剂的法律网越织越密。
“1985年至今,中国奥委会先后制定了40多个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反兴奋剂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司长蒋志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反兴奋剂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反兴奋剂工作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依据。
1998年的曼谷亚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2年釜山亚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2006年多哈亚运会及这些年我国参加的其他大型国际赛事,中国体育代表团从未发生一例兴奋剂违规事件。我国反兴奋剂工作因此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和赞扬。
在2007年2月举行的反兴奋剂公约第一次缔约国大会上,中国当选大会主席团副主席。
蒋志学代表中国参加这次大会。他回忆说:“这既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反兴奋剂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也是对中国在国际反兴奋剂斗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的希望。”
严厉的制裁 动用“株连”措施 申奥成功以后,中国体育部门更是把开展反兴奋剂斗争作为头等大事,把干干净净参加奥运会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大反兴奋剂斗争的力度。
为此,中国制定了新的国家队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今年3月正式出台的相关办法,对发生兴奋剂违规的国家队运动员给予终身禁赛的处罚。
为了加大处罚力度,这一办法不惜动用“株连”措施:对违规的国家队运动员所属的主管教练给予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的处罚。
“办法体现了对兴奋剂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的方针。”蒋志学说,对体育界发生的所有兴奋剂违规行为,所有涉案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和单位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这些措施对兴奋剂违规行为起到了威慑和警示作用。
同时,中国十分重视反兴奋剂教育,仅去年和今年就分别在北京、香港、青岛、武汉、上海等地举办了多次奥林匹克反兴奋剂主题展览,几万名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辅助人员参观了展览。
在评价一个国家兴奋剂检查的质量和有效性方面,赛外检查比例无疑是一个重要指标。1991年,我国和国际奥委会同步开始进行赛外检查。此后,赛外检查比例逐年增加,2007年达到74%,高于国际平均60%的比例。
中国还逐年增加兴奋剂检查数量,2007年突破1万例,历史性地达到10238例。
在兴奋剂控制的范围上,中国将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注册的所有运动员都纳入兴奋剂检查的范围,涉及58个运动项目,包括奥运会的全部比赛项目。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用3年时间,自主开发并实施的《中国兴奋剂控制质量管理体系》,于2004年4月通过ISO9001:2000国际认证,成为世界上第9个通过该质量认证的国家。
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赵健从1993年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成立后,即开始参加反兴奋剂工作,2002年他主持开发了中国兴奋剂控制质量体系工作。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一质量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兴奋剂控制的过程,保证了反兴奋剂工作的质量。”
严格的执行 确保万无一失 8月15日,国际奥委会宣布:北京奥运会上获得射击两枚奖牌的朝鲜选手金荣洙在赛后的药检中被查出服用了违禁药物,剥夺他在奥运会上获得的两枚奖牌。
国际奥委会同时宣布,一名越南女子体操选手药检呈阳性,被驱逐出本届奥运会。
针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反兴奋剂的力度,以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纯洁。
早在一年前,国际奥委会就提出“关于加强反兴奋剂措施的建议”。今年6月,在雅典召开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对《奥林匹克宪章》第45条关于奥运会参赛资格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按照新修改生效的规定,2008年7月1日之后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被反兴奋剂组织给予6个月以上禁赛处罚的人员,不得以任何身份参加下一届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
在检查方式上,除了于比赛结束后对获得前5名的运动员实施赛内检查以外,还对入住奥运村的运动员实施赛前兴奋剂检查,同时委托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对非竞赛场馆,即奥运村及奥运会竞赛场馆以外训练的运动员实施无通知的赛外检查,加大兴奋剂检查的力度。
为了提高奥运会期间对参赛运动员实施的赛前和赛外兴奋剂检查质量,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联合要求各国家、各地区奥委会应当按规定及时申报奥运会期间的运动员行踪信息,并且规定,如果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两次错过兴奋剂检查,或者在奥运会期间错过一次检查并在之前18个月内还错过另外两次检查,均构成等同于阳性的兴奋剂违规行为。
为了树立东道主的良好形象,中国奥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反兴奋剂的力度,确保中国体育代表团运动员干干净净参加奥运会。
进入北京奥运会周期以来,中国奥委会按照中央领导和国务院领导对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一手抓训练,一手抓反兴奋剂。
2007年8月,我国成立了国务院兴奋剂问题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国家兴奋剂问题综合治理协调机制。
同时,我国大幅度增加兴奋剂检查的数量。仅针对可能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国家队运动员实施兴奋剂检查就已经超过5000例。
奥运会前的7月1日至27日,我国又专门针对中国体育代表团运动员实施全面的兴奋剂检查、检测工作,并对重点项目的重点人员实施目标检查,以确保万无一失。
目前看来,这些防患于未然的措施,正在取得成效。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