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21日电 记者余东明实习生王春芳浙江省日前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从今年10月1日起,职工养老金实行省内“自由漫游”,各地不得设置限制条件。
此前,由于各地对养老金纷纷采取“画地为牢”的做法,职工在跨地区重新就业后,难以转移原养老金账户。无奈之下,职工们往往选择原地退保,到新的城市重新办理养老金缴纳手续。然而,一进一退,给退保职工造成了巨大损失,他们既不能享受原养老金缴纳年限,又不能领取单位配套缴纳的部分,只能拿回自己个人缴的那部分款项。
浙江省人大法工委的负责人坦陈,浙江是个制造业大省,外来务工人员众多,流动性大,此次通过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来缓冲近几年来农民工退保大潮,实属破冰之举,在保护职工享受养老保障权利上带了一个好头。
他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将充分考虑到今后与国家政策的有效衔接。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难曾引发万人退保 浙江立法破除各地“画地为牢”政策
养老金自由漫游力挡农民工退保潮 新闻延伸
本报记者 余东明 本报实习生 王春芳
8月21日,陈小霞又一次来到浙江省杭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想问问省里修改“养老金条例”后,她在永康市缴纳了3年的养老金能不能转到杭州。
陈小霞是安徽人,原来在永康一家五金企业打工,今年年初才到杭州做营销。岗位换了,收入也高了,可在永康缴纳的3年养老金成了她的一块心病。
几次来社保局,她都想把养老金从永康转过来,但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她,政策不允许这么办。
无奈之下,她也想过退了算了,钱能拿回多少是多少。可细细一算,她又很不甘心,因为退保就只能拿回自己缴纳的那很少的一部分钱,自己不但浪费了三年“青春”,还损失了公司缴的那部分统筹款。
跟陈小霞一样为难的,还有55岁的老李。他是今年才被公司从宁波派到杭州工作的,之前他的养老金一直在宁波缴纳。“我再过几年就退休了,想到杭州养老,可养老金就是转不过来。”老李说。
老李是被杭州的养老金政策阻挡在门外的。按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在杭州参保的,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参加杭州市区基本养老保险,而且缴费年限必须满7年。显然,老李无法符合这条规定。
不过这次,陈小霞和老李看到了希望。杭州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新的《浙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出台后,他们就可以把养老金账户从外地转入杭州,不过还得等等,省里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办法。
养老保险之困
外来务工人员掀起退保大潮 在浙江打工的大多数农民工,并没有像陈小霞和老李这么幸运,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异地工作后,早早地选择了退保。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成为2000多个统筹单位,几乎都是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而且都设置了限入门槛,难以互联互通,各地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根本无法实现转移接续。就杭州而言,“缴费年限满7年”的准入门槛,对于流动性极大的农民工来讲,简直就是“水中月、镜中花”。
有调查显示,截至2007年6月,浙江省外来务工人员多达1670.7万人,其中有1100多万人的劳动关系因工作岗位变更在省内“漫游”,他们的平均工作周期一般是3至5年,其间人均换工一次以上。如此频繁的流动,与“画地为牢”的养老金保险制度形成巨大的矛盾。截至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在劳动关系“漫游”中能实现跨县(市)延续养老保险金账户的人基本没有。
人为的障碍,使得浙江的农民工退保大潮一度汹涌。据统计,杭州市的参保农民工超过了40万人,而在去年一年中,光杭州市上城区和下城区社保局,就办理了外来务工人员退保1500多起,整个杭州市区退保人数超过了万人。
“画地为牢”
深层原因是地方利益所致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路国连认为,各地在养老保险政策方面“画地为牢”,其根本原因是地方利益所致。
据介绍,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统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基金利息收益等组成;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资金,由参保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形成。浙江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实行市本级、县(市)级统筹,统筹地区对基金平衡承担保底责任,职工退休后统一由统筹账户支付养老金。
然而,在现实中,当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范围转移时,参保人只能转移个人缴纳部分,统筹账户内资金不能转移。
“对于一个城市来讲,养老保险的异地转入意味着,接受小笔个人账户资金,却需要打开统筹基金支付大笔养老金,很多地方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项薇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像老李这样,在55岁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杭州,到退休为止,他一共向杭州的统筹账户中储存5年的养老保险金;而如果按人均75岁的寿命,杭州却将支付他15年的退休金。
“地方上觉得不合算,于是导致了各种限制条件的出现,这是利益使然。”项薇说。
立法保障
养老金省内“自由漫游” “毋庸置疑的是,退保极大地损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使他们晚年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这几年中,他们中的很多人虽然选择了退保,但内心是极其矛盾和无助的。省里就是看到这种情况,才下定决心修改"养老金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他们的权益。”浙江省人大法工委的一位负责人说。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和养老金同步“漫游”呢?
今年5月30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决定正式对原养老保险制度“动手术”,并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
记者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修改内容的重中之重就是对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重新作出规定。
原《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对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曾作出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
修改后特别增加:“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的具体办法。”
路国连解释说,新条例明确要求各地对省内养老关系转移不得设障,是对流动工作人员权益的有力保护。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养老保险转续过程中,类似“在本地连续参保不得少于7年”等限制条件都将是违反条例的。
他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操作办法,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均工资和保费的绝对额也不同,要实现养老保险无障碍“漫游”,必须先实现地方利益的平衡。
浙江省劳动保障研究院院长陈诗达给记者作了一个比较。他说,发达地区接受一个贫困地区的参保人员,在承认其过去的参保年限,并按发达地区的标准给其发放社保资金时,该地就会出现资金缺口。而贫困地区若接收从发达地区转移过去的人,地方统筹资金虽然会有所盈余,但职工享受的养老权益却将受损,这就是今后要考虑的一个地方利益平衡的问题。
虽然目前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没有出台,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养老保障水平的差异主要通过全省“统筹调剂基金”,特别是对接收地进行政策支持等手段,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这样就能保证在一个城市建立参保账户,在另一个城市退休时,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便能在退休地拿养老金。
业内人士分析说,浙江省的做法符合国务院去年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基本立法精神,目前该草案虽正在广泛听取意见的过程中,但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基本养老基金实行省级统筹。”
降低门槛
为“省际漫游”做准备 “在确保养老金在省内"漫游"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考虑与国家政策相对接,为养老金最终实现全国"漫游"做准备。”项薇说。
据透露,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对调剂金标准设置和政策支持作出明确规定,但这些标准和政策不会只是一味地考虑浙江经济特点,还会统筹考虑全国各地的经济平衡问题。
路国连说,全国区域经济差异较大,浙江省内不同市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差异也很大,这给实行养老金统一的缴费和发放标准带来难度,如果贸然实行全省统筹将难以发挥市、县财政保障社会保险基金不足的责任和义务。今后到底制定何种标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测算当中。
根据2007年的数据,浙江全省各地月人均养老金,最高的宁波市为1234元,最低的丽水市为1070元。有关部门将综合考虑这两个数字,并兼顾全国人均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来测算全省统一的缴纳和发放标准。
记者了解到,降低统筹缴费门槛是一大方向,因为这将加大省级调剂的力度,解决市县之间收支不平衡和社保关系转移的问题,从而平稳地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而提高统筹层次。
为了今后实现与国家政策的衔接,修改后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条中增加了一款:“国家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路国连说,这是为今后国家社会保险法正式出台而做的准备。
本报杭州8月21日电
编后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个国家基本的福利制度,其意义不言而喻。在当前人口能自由流动和择业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却受制于地区割据而不能转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值得欣慰的是,有消息称,社保关系全国转移接续的问题,有望在今年出台办法解决。
事实上,无论是在省级范围还是在全国范围统筹社保,技术上的困难并不是不可克服,关键问题是要克服地方利益的障碍。浙江的省内“自由漫游”可以说是开了一好头,如果各地都能效法,那么,社保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漫游”,是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