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三部门发文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只允许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两项代收费,从2009年春季开始全部取消住宿费。
学校不得强迫学生住宿并收费,费用具体标准由市州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共同从严制定,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文件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费发放的教科书,包括国家课程教科书以及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教育资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使用的课堂作业本、用表、图册、美术和科学课材料、外语磁带等属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学习资源,各地不得再向学生收取相关的任何费用。(记者周敬通讯员沈佳)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