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8月23日电 (记者陈钢) 陕西省安康市一起贩卖、制造毒品达14公斤的案件22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承安被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5人被判处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4月1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侦查人员在白河县冷水镇拦截了一辆商务车,在该车后备箱内查获一纸箱,内装4.331公斤红色药片,嫌疑人彭德平落网,随后,犯罪嫌疑人刘承安、刘兴国、周在权、梁启猛也被抓获。警方在汉滨区石转镇乾隆村十六组村民周在军、周在权住宅内查获红色粉末以及粉碎机、压片机等物品。4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术平从深圳回安康与刘兴国联系时被抓。4月9日,公安人员从杨术平、彭德平在深圳市租住的房屋内查获白色晶状可疑物9.642公斤。
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先后供述了贩卖、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实。经警方技术检验,红色粉末及红色药片中有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等成分,白色晶状可疑物中检出氯胺胴成分。
本案中,警方共查获制毒原材料35.509公斤、成品毒品麻古片4.331公斤、K粉9.642公斤,为安康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查获毒品数量最大的案件。刘承安等人不仅贩卖毒品,而且使用专门设备制造毒品,社会危害性很大。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承安为牟取非法利益,与庄孝林(未归案)合谋制造、贩卖毒品,指使被告人刘兴国、梁启猛加工制造毒品。刘承安另指使杨术平从他人处购买K粉9.642公斤。被告人周在权明知刘兴国等人在制造毒品,而提供房屋和帮助。
依照刑法规定,被告人刘承安、彭德平、杨术平、刘兴国、梁启猛的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告人周在权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刘承安系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5名被告被判处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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