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和社保所均可办理 晨报讯(记者姜葳)临近开学,散居孩子的大病医保缴费还剩一周时间。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尚未缴费的家长,抓紧时间为孩子缴费,以免耽误报销待遇。
按照医保规定,每年6月至8月是非在校生、散居婴幼儿集中参保缴费的期限;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
而今年6月下发的今年散居孩子大病医保缴费办法中明确,“凡2007学年度已参保缴费且继续在街道参保的人员,应在今年6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足额缴纳2008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8月24日”是市社保中心统一从银行账户上扣款的日期,并不意味着这就是缴费的“关门期限”。“缴费截止日期仍是8月31日。”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缴费的家长应抓紧最后一周的时间,可以去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缴纳50元的保费,也可以去银行足额存款,“8月31日我们会通过银行再进行一次扣款。”他同时提醒说,家长们最好别等到最后几天,以免扎堆排队,甚至耽误孩子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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