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在陋街小巷物色目标,深夜入屋拆解酸枝桌椅用汽车运走
专偷老宅家私的贼人领刑12年
潘林、吴大勤、胡佑亮
本报中山讯 专偷古旧老宅内古旧家具价值近千万元的犯罪团伙(详见本报去年10月11日报道)成员刘某,日前被中山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收购其赃物的陈某因犯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刘某是一个曾经三度“进宫”的惯偷。去年春节过后,他将偷盗的目标转向了旧街小巷里无人居住的老屋旧家私。法院查明,去年3月至9月间,刘某多次与同伙在中山市石岐区、沙溪镇、大涌镇流窜作案,盗窃古木家具,然后低价将赃物卖给陈某。去年3月12日傍晚,失主余某将一套四张已有百年历史、价值约24000元的酸枝椅子放在旧宅院内清洗并晾晒,被正在四处转悠物色作案目标的刘某发现。15日凌晨,刘某与同伙翻墙入内打开院门,将四张椅子拆散后盗走,以7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陈某;去年4月中旬,刘某又与同伙窜至郭家祠巷一旧宅,用螺丝刀撬开铁窗栅栏,翻墙入内盗得坤甸木家私一批,旧花瓶两个、旧碗一套,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去年8月,刘某与同伙一同驾驶面包车,先后两次窜至凤鸣路陈屋巷一旧宅,盗走酸枝木椅16张、酸枝木八仙台两张、酸枝木方凳两张、酸枝木案台一张、酸枝木茶几八张、酸枝木长椅一张、酸枝木梳妆台一张,以150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失主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在一案发现场提取指纹一枚,经指纹对比分析,确认指纹为刘某留下。据悉,破案后,公安机关约请专业人士将扣押的拆分旧家私恢复原貌。经确定无误后,重新组装出的百余套古旧家具部分已发还失主,部分未能确定失主,还有部分赃物未能追回。
法庭上,刘某狡辩说涉案物的种类、数量与失主的陈述有出入。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刘某是在凌晨时分作案,又将涉案物拆解后转移、销赃,故对涉案物的品种、数量并不十分清楚,而失主对自己失窃财物的情况清楚,并提供了失窃物的照片等资料予以佐证,所以认定失主的陈述客观真实,遂作出以上判决。(潘林 吴大勤 胡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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