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 (记者陈松)昨(2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抗震救灾,百日攻坚”系列第6场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负责人指出,灾后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规范的招标投标程序办事,不按程序办的不管有无谋私行为,都要坚决查处。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审计厅相继派出专项检查组和监察审计组,对省级救灾款物重点部门(单位)和重灾市(州),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同时,省监察厅还征聘308名社会监督员参与专项检查。截至7月底,全省共查处涉灾工作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1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人,组织处理62人。
针对恢复重建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目前我省已抽调350名干部组成工作组,派往392个重灾乡镇,加强救灾款物监管。当前,中央及我省已制定一批相关规章制度,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要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要坚持分工协作,强化监督合力。财政、建设、民政、审计等部门各负其责,纪检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要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检查。要紧紧围绕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重点对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等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要坚持强化公开透明,把政府投入和社会捐赠都纳入公开范围;要坚持正面引导,强化舆论宣传。
同时,对违反《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中严格禁止的11种行为的,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防止假借“应急”之名规避招投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