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6日电 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25日表示,两次“大选”,陈水扁捐给民进党的选票补助款为新台币3.4亿余元(新台币,下同);八年主政期间,依党内募款责任额共募得5800万,历次选举或活动,陈水扁协助部分募款,对象属企业或个人的捐款均依法向主管机关申报。
据“中央社”报道,郑文灿当天受访时表示,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日前要求该党财委会针对陈水扁主政八年期间对党的所有募款、捐款清查整理;经查后,陈水扁对党的捐款、募款资料,共分为三大类,选票补助款、党内规定募款责任额与因应各项选举或活动的项目募款。
郑文灿说,在历次选举或活动中,陈水扁协助部分募款工作,属企业或个人的捐款,均依相关法律向主管机关申报,这部分均符合岛内“政治献金法”的规范。
他说,依照党内规定,选票补助款三分之一必须缴给中央党部,另外三分之二捐给地方党部,支应地方选务支出,全数作为选务支出。他强调,公布与陈水扁有关的财务资料,主要向外界说明,民进党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公开透明,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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