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上海市总工会发出通知,对该市企业退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专加”养老金的办理程序做出说明。根据该市有关部门规定,按城镇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的市级以上劳模,每人每月可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
企业退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认定由上海市总工会负责。
而企业退休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等多种“专加”养老金条件的,“专加”养老金标准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专加”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在该市城镇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贴总额中支出。
目前,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正在对劳模身份进行认定,对符合有关文件精神的劳动模范,将出具《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专加”养老金联系单》交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持《上海市退休劳动模范“专加”养老金联系单》和相关复印件,可以提交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申领手续。(单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