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启动了对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审议程序,上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始审议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为鼓励向外国申请专利,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取消了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限制。
现行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4日和2000年8月25日曾进行过两次修订。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今天向常委会会议作草案说明时介绍,此次修正案草案在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专利技术推广应用、适应国际条约的规定等三个方面,对现行专利法作了修改。
可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 现行专利法规定,在我国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
田力普说,为了鼓励向外国申请专利,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其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这样就取消了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限制。
同时,考虑到一些专利申请可能涉及我国国家安全,需要进行保密审查,草案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提高专利授权标准 现行专利法关于专利授权条件采用的是“相对新颖性标准”,即规定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没有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也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设计没有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也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
根据该规定,一些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技术,虽然在国外已经被公开使用或者已经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只要在我国国内还没有人公开使用或者没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就可以在我国授予专利,从而导致我国专利质量不高。“这既不利于激励自主创新,也妨碍了国外已有技术在我国的应用。”田力普表示。
为此,草案采用了“绝对新颖标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都没有为公众所知。为进一步提高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草案规定:对平面印刷品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诺销售权 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货架或者展销会会场陈列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许诺。田力普介绍说,现行专利法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中没有规定许诺销售权。
考虑到外观设计是我国的优势领域,提高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水平对我国有利,草案在外观设计专利中增加了许诺销售的权利。田力普表示,这样修改后,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制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以做广告、在商店货架或者展销会会场陈列等方式许诺销售该专利产品。
假冒专利可罚20万 从专利保护工作的实践来看,如果专利权人维权的成本得不到赔偿,就不能弥补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田力普介绍,为更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理利益,草案增加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同时,为打击专利违法行为,将假冒他人专利的罚款数额从违法所得的3倍提高到4倍;没有违法所得的,将罚款数额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并将冒充专利行为的罚款数额从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为提高司法保护效率,草案还规定,在诉讼活动中,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此外,为防止侵权人在专利权人起诉之前转移、毁灭证据,草案还增加了诉前证据保全的规定。
促进技术应用推广 为既保障共有人对共有专利的合法权利,又促进共有专利的实施,草案规定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共有专利。田力普说,草案为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缩短转化周期,作了相应的修改。
根据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认为专利权无效,必须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后,法院才可以判决被告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为防止恶意利用已公知的现有技术申请专利,阻碍现有技术实施,帮助现有技术实施人及时从专利侵权纠纷中摆脱出来,草案增加规定:被控告侵权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田力普说,据此,被控告侵权人无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法院可直接判定被控告侵权人不侵权。
强化遗传资源保护 我国是遗传资源大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国家主权、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专利制度应有助于实现保护遗传资源的目标。
田力普介绍,目前,印度、巴西等遗传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和瑞士、挪威、丹麦等发达国家,已经通过专利法律制度保护遗传资源。
为此,草案为防止非法窃取我国遗传资源进行技术开发并申请专利,增加规定: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申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无法申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明确:遗传资源的获取或者利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