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日前,在市、区两级工会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青岛台东沃尔玛分店正式签订集体合同。
据了解,今年以来,青岛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重点在以下企业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
在市总工会和市北区总工会的指导下,青岛台东沃尔玛分店开展了集体合同协商工作。在协商过程中,企业行政和工会就集体合同文本反复协商、字斟句酌,集体合同对职工关注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和员工培训等做了明确规定。
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方面,双方协商确定,参照青岛市年度平均工资和台东沃尔玛分店年度利润增长情况,2008年度职工工资增长8%,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资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