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8月27日电记者周文馨甘肃省兰州市一名警察指使妻子及哥哥冒充领导夫人及中央高干,以“跑关系”为名诈骗一犯罪嫌疑人家属82万元。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原教导员思登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思登建当庭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初,兰州区柳泉乡东坪村村委会主任柏某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被西固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其妻子陈某准备向上级申诉和办理取保候审。4月下旬,陈某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时任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教导员的思登建,请求其帮忙为柏某说情及取保。其后,思登建约朋友王某商量此事,并在兰州市一酒店接受陈某的宴请。席间,陈某以办事需花钱为由,送给思登建、王某现金12万元。拿到钱后,思登建和王某分别通过各自的关系打探案情,但取保候审并未办成。之后,当思登建和王某把12万元钱还给陈某时,陈某跪地求二人再想想办法。王某当即表示自己有老朋友在北京做高官,可以找他们,并让陈某准备50万元。
2006年5月5日,思登建、王某指使思登建的妻子杨某冒充国家干部夫人,在北京一酒店接受陈某20万元;指使思登建另一亲属冒充中央部级干部,在北京饭店接受陈某30万元。2006年7月,思登建、王某又以柏某一案需向省上领导送礼为由,在兰州一咖啡厅收受陈某现金20万元。而陈某偶然间在兰州街头见到了思登建的妻子杨某,才知道上当受骗,立即向检察院报案。案发后,检察机关从4名被告人处共追回赃款合计39.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思登建、王某等人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思登建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王道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思登建的二哥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涉案的82万元是非法活动款项,不予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