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销售有了“紧箍咒”
本报讯(黎娜 记者 唐明军 实习记者 冯巍)记者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获悉,上周五,国家发改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月饼过度包装的整治。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工商、价格部门要对月饼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包装要求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项目。要以高档宾馆饭店、酒楼、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及时退市过度包装等不合格月饼,依法查处月饼质量不合格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月饼销售是否明码标价、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检查。《通知》要求加大宣传,曝光过度包装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不生产、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不搭售其它商品。
昨日,记者就月饼包装标准连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食品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该标准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但还未最终通过批准。目前执行的依然是以前的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意见稿)强制要求月饼外包装不得超过3层,并建议包装成本占总价值比例降至12%。而2006年6月1日实施的《月饼》标准中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 5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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