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安监局通报了邛崃市冉义镇英汉村5月4日非法鞭炮作坊爆炸事故处理结果,1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因监管不力,两名政府干部首次被移送司法机关。冉义镇党委书记郑某、冉义镇镇长汪某,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 5月4日凌晨1时40分,一声巨响将邛崃市冉义镇英汉村15组的村民惊醒。在当地村民袁春纲的出租房内,受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彭山县保胜乡太平村9组村民侯留军及其妻子刘秀明正在屋里“工作”,因违规配、装药,爆炸一引即发。两人当场身亡。另有一人受伤。
袁春纲将房屋租赁给了新津县安西镇永丰村7组村民周福红与其妻李建英。没有想到,周福红与李建英用这个房子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成都市安监局介绍,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责任事故。
书记镇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邛崃市政府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结案批复,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
侯留军及其妻子刘秀明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规操作引发爆炸,负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鉴于两人已在爆炸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周福红及其妻李建英、房主袁春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于3名假冒农户签名上报排查表的村干部也分别给予重处。冉义镇英汉村村主任谢某,未认真组织开展对本村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逐户排查,致使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并假冒农户签名上报排查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并依法罢免其村主任职务;村委会委员兼15组组长刘某,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村支书李某,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同时,冉义镇党委书记郑某、冉义镇镇长汪某,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两政府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 冉义镇驻英汉村干部杨某和冉义镇武装部长周某则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据介绍,这是成都市目前在烟花爆竹事故中受到处罚最重的人。
通报指出,冉义镇驻英汉村干部杨某,作为该村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包保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和要求参与和有效督促、指导英汉村排查非法烟花爆竹工作,对村干部伪造农户签名上报排查表等问题严重失察,工作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负事故发生的直接监管责任,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冉义镇武装部长周某,分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未严格督促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排查非法烟花爆竹,不认真审查排查表,未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用途登记造册,未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负事故发生的直接领导责任,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张松)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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