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贩卖千斤病死猪肉 两被告获刑6个月
华龙网讯(见习记者吴海东28日12:55报道) 因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竟想购买1000余斤病死猪肉拉去市场贩卖,经法院审理,两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2007年6月21日21时许,江区黔卫生局、贸易局执法人员在黔江区城西街道洞塘居委三组蒋勇家发现并扣押魏军等人出售给本案被告人陈波、龚明的1000余斤病猪肉。经鉴定,该批猪肉含有对人畜有害的致病性微生物,确诊为病死猪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果这些病死猪肉流向市场,后果不堪设想,极有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人体严重食源性疾病。
黔江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1000余斤病死猪肉尚未流入社会造成实际的损害,但二被告人的行为危害较为严重,所以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波、龚明6个月有期徒刑。(本案涉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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