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记者周英峰、王飞)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扭转了农民收入一度低迷徘徊的局面,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受国务院委托,孙政才28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近几年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
孙政才说,从收入构成看,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家庭经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4―2007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由1746元增加到2194元。虽然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60%下降到53%,但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是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2004―2007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999元增加到1596元,年均增长16.9%,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4%上升到38.6%,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由25.5%上升到40%,是拉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三是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近几年,国家先后出台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加。2004―2007年,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由116元增加到222元,年均增长24.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9%上升到5.3%。
四是财产性收入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的空间。受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土地流转和房屋出租增多、参加入股投资分红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农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2004―2007年,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由77元增加到128元,年均增长18.7%,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2.6%上升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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