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因认为邻家所养蜜蜂“盗蜜”,导致两家蜜蜂“火拼”,自家蜜蜂死伤惨重,养蜂人王某将邻家养蜂户诉至法院。日前,密云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起诉称,他和安徽农民张某都在同一个村从事养蜂经营,两家相邻。
因二人所养的蜂种不一样,张某所养的蜜蜂总是去王某的蜂箱“盗蜜”,两家蜜蜂发生“火拼”,造成王某的17箱蜜蜂中的蜂王及大量工蜂死亡,损失达1.8万元。王某认为,张某的蜜蜂给他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将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王某起诉张某给自己的财产造成了损失,但现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其饲养蜜蜂并受到损失,而且王某家附近除张某外亦有其他养蜂户,即使王某蜜蜂受到损失也不能证明是张某蜜蜂所为。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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