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盛茂(右) |
陈水扁家庭情资 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一吃再吃
台海网8月29日讯 台湾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今年初海外通报黄睿靓疑似洗钱情资,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早在二OO六年底叶盛茂就匿报“吴淑珍在新加坡拥有资产”的情资,昨天依隐匿公文罪起诉,求刑两年六月。
据台媒报道,对于这两分敏感情资,叶盛茂向调查局承办人表示要面交当时的“检察总长”吴英昭、陈聪明,但两位总长都证称未接获报告;且他声称黄睿靓的情资公文已遗失,检方却在他住处搜出影本,成为他隐匿公文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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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茂昨天傍晚发表声明表示遗憾,重申他是一时疏忽,不是故意隐匿公文。
据调查,今年一月十八日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透过艾格蒙联盟,提供陈水扁媳妇黄睿靓涉嫌洗钱,在瑞士美林银行开立帐户的资料,给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承办人邹求强于一月二十九日办妥公文,呈报洗钱防制中心主任周有义。
检方查出,周有义欲向上呈报“最高检察署”,叶盛茂却以资料极机密、敏感为由,要求邹、周把公文交给他,说要亲自交给“检察总长”陈聪明。这份洗钱防制中心字号“调钱贰字第09700042370号”公文,之后就失踪。
本月十四日“立委”洪秀柱揭露扁家成员疑洗钱弊案,“法务部”追查才发现,调查局早就收到相关通报,下令彻查。台北地检署于二十日分案侦办,经过八天侦查,将叶盛茂起诉。
叶盛茂否认隐匿,辩称今年二月曾向陈聪明轻声说“有陈水扁家属在海外资金的情资”,可能因报告不详细,陈聪明未追问。后来他忙于准备退休,可能疏忽不经意将公文情资一并销毁。
但检方搜索叶盛茂住处时,在叶的公事包内搜获这件情资公文完整影本,叶坦承是他影印留存。检方认为叶对公文影本尚且慎重收存,反而说公文正本因一时忙碌疏忽遗失,又不要求部属补发,明显违反常情,不足采信。
邹求强另证称,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收到新加坡金融中心提供吴淑珍在新加坡有资产的情资,三次签拟公文,叶盛茂都说由他面报总长吴英昭即可;但吴英昭作证,叶盛茂未向他报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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