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的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是渔民、船工,一出海就是十天半个月。生计与社区矫正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与矫正对象亲属签订合同,由他们充当担保人,如果矫正对象失控,担保人得承担民事经济责任。司法局还聘请138名船老大为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在矫正对象随船生产期间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
来自浙江省司法厅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目前,该省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为0.1%,居全国最低水平。权威人士披露,如此骄人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浙江省4年多来创造的许多新经验、新做法。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矫正人员在帮教协议上签字。 程瑞鑫摄
走出镇司法所大门,王建军长长舒了一口气,他说自己有一种新生的感觉。
王建军是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居民,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在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虽然没在监狱里服刑,但每个月的定期报到、集中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还是感觉到时刻都有许多眼睛在盯着我。”王建军说,当然,这都是为我好。一年半来,在大家的管理教育下,我认识到盗窃是非常可耻的行为,今后,再也不干这种傻事了。
与王建军一样,自2004年5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在浙江省,先后有27707名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其中10693名已期满解除矫正。来自浙江省司法厅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目前,该省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为0.1%,居全国最低水平。
浙江社区矫正对象如此低的再犯罪率从何而来?本报记者近日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王景耀介绍说,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在欧美一些国家已经有几十年、上百年的历史。尽管我国过去没有使用社区矫正的名称,但在刑罚执行制度中已经包含了社区矫正的一些具体内容,例如管制、缓刑、假释等。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葛炳瑶介绍说,浙江省是我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六省(市)之一,4年多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已扩大到全省11个市49个县(市、区)的738个乡镇与街道,创造了许多新经验、新做法。
诸暨市枫桥镇是“枫桥经验”诞生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后,枫桥镇针对农村辖区面积大、矫正对象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综治网络健全、基层基础扎实的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5+1”监管模式,即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小组、公安责任民警、村居治调组织、矫正对象家属共同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
舟山群岛位于东海,该市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是渔民、船工,出海捕鱼或从事远洋运输经常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生计与社区矫正之间出现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舟山市司法局本着受益与风险对等的原则,与矫正对象亲属签订合同,由他们充当担保人,如果矫正对象失控,担保人得承担民事经济责任。该局还把社区矫正向海上延伸,聘请138名船老大为社区矫正辅助工作者,在矫正对象随船生产期间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船回岸后,矫正对象必须马上到司法所报到“补课”。
矫正先矫心,思想教育是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矫正的重要手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法律常识》和《大墙律师》为教材,浙江省各试点市、县普遍制订有年度教育计划,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懂法,遵守法律。
平湖市每个乡镇、街道都创办有“育新学校”,每月把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在一起一天,学习时势和法律常识;当湖街道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征文比赛”、“法律知识考试”,所有文章编成册,发到每个矫正对象手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黄姑镇针对矫正对象中交通肇事者比例较高的特点,定期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新仓镇在端午节,组织矫正对象包粽子送给孤寡老人、困难户,还开展了“感恩从母亲开始”活动,要求矫正对象写出感想,表达对母亲的感激和对社会的感谢。
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内容。在海宁市政府的支持下,海宁市司法局在尖山新区划得500亩围垦土地,建立起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告诉记者,基地自今年4月份建立以来,已组织8批次46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这里养护塘堤,种植瓜果蔬菜。
7月11日,海宁市司法局再次组织20名矫正对象到这里劳动。望着自己亲手种出的大西瓜,矫正对象喜上眉梢,顶着中午的骄阳,将采摘的近千斤西瓜送到附近的几家敬老院。“老人们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儿地谢我们,那一刻,我特别有成就感。”矫正对象宋光林说。
从监狱回来后,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矫正对象郑通达发现自己无家可归了,原来的家已被拆迁,收养他的阿姨去世了,姨夫与四个姐姐都不认他,身无分文的他顿时陷入了困境。街道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先帮他找到了一份工作,再找其姨夫协商调解居住问题,最终达成协议,由其姨夫一次性补偿郑通达23000元。到了年底,区司法局又帮助他申请到了廉租房,郑通达终于真正拥有了自己的家。
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副处长徐祖华介绍说,为帮困解难,四年多来,浙江省发挥市场经济发达之优势,先后建立了300多个就业安置基地,帮助指导60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就业,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据统计,在社区矫正期间,浙江省绝大多数矫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主动接受矫正,改过自新,以崭新的姿态回归社会。
不断创新矫正形式帮助“浪子”回头,是浙江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的重要原因。据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介绍,最近,省综治办、团省委、司法厅等十家单位决定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以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为服务对象,通过志愿结对方式,帮助他们积极改造、阳光成长。
本报杭州8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