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政府投资建留守儿童托管机构
发展职业教育,普及高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说,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他们的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的最大关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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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李建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建立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已有1.5亿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他们中的很多人将子女留在农村。据全国妇联最新调查测算,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800万人。由于缺乏父母关爱和正常的家庭教育,部分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心理和人身安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检查组认为,下一步应认真总结推广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在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为此,提出两点建议:
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建设。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幼儿约有1585万人,其中3—5周岁855万人。截至2005年底,我国学前3年毛入园率只有41%,农村留守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更低。留守幼儿家庭教育和早期教育缺失,严重影响今后的健康成长。建议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政府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事业投入,提倡形式多样的托幼服务。在留守幼儿集中的地区,由政府投资建立一批学前教育机构,使更多的农村儿童接受早期教育。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目前,一些地方由政府投资,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建立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对留守中小学生的生活学习给予全方位关护,丰富他们的校外生活,给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这些机构对留守儿童生活、亲情、教育等方面的缺失起到了一定的弥补作用,加强了对农村女童的权益保护,深受留守儿童和家长欢迎。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省份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项目试点,在乡村一级建立一批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聘用有责任心、热爱教育的人士对留守儿童进行关护。对于进入托管中心生活的留守儿童,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检查表明,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然严重,上升幅度较大。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和到未成年犯管教所实地考察了解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暴力型、团伙化、低龄化、作案手段成人化的趋势。闲散未成年人、经常光顾网吧的未成年人以及离异家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较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
检查组建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推进三项工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让初中毕业没有升入普通高中的这部分人有书可读。特别是中西部和贫困地区,要把职业教育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重点之一,加大投入,加强管理。这既是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需要,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加强和改进专门学校(工读)教育。几十年来,我国工读教育几经波折,逐步萎缩,目前全国仅有60多所工读学校,其中,部分学校办学质量高、效果好,也有一些学校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有9个省、自治区没有此类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办工读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少办监狱。
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工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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