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设海外控股公司操作
台海网8月29日讯 台湾特侦组侦办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公文案,查出他隐匿两笔有关前“第一家庭”洗钱案的重要情资,除了瑞士联邦检察署在今年1月间通报的2100多万美金外,还发现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利用在模里西斯所设立的一家控股公司,在南非标准银行新加坡分行所开设账户进行理财操作,操作的金额高达1500万美金,而这笔钱也就是后来的2100万美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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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媒报道,检方调查发现,“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早在2006年12月间便收到这份情资。当时洗钱防制中心承办人邹求强就准备签报台北地检署调查,但叶盛茂也是以事涉敏感,应由他亲向当时台“检察总长”吴英昭面报,指示邹求强无须函交北检,检方向吴英昭求证后,吴英昭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据指出,该情资显示吴淑珍以吴景茂账户在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从事海外理财时,便以设立控股公司的方式操作。吴景茂先将资金汇入银行内的私人账户,再委托该银行在境外第三方设立控股公司,随即将私人账户内的资金信托控股公司进行理财。
据了解,吴景茂之后将资金转到南非标准银行新加坡分行后,也是以同样方式进行资金运作,并先后在泽西岛(Jersey Island)、模里西斯等地设立控股公司。吴景茂将帐户内资金转到瑞士信贷后,便仅存在私人账户内,并没有以同等模式从事财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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