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小艾的手机上全是陌生男子发来的淫秽骚扰短信 记者 张路桥 摄 |
高三女生频收淫秽骚扰短信 父亲回电遭骂
刚开学,高三女生小艾(化名)每天频繁收到陌生男子发来的淫秽骚扰短信,昨日下午4:40许,小艾的父亲艾军(化名)拿着女儿的手机专程来到商报投诉,希望能抓出骚扰者严惩。
开学后频收骚扰短信
小艾今年17岁,是巴蜀中学高三的学生。本周是开学的第一周,艾军高高兴兴地将女儿送到学校,谁料不到一周就出了事。
“我每天都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骚扰短信,你赶快来学校接我回家。
女儿还告诉他,前几天也收到了类似的信息,她害羞就将它们全部删除了,也没有告诉别人。艾军担心女儿受影响,立即收回了她的手机,称另外给她买张电话卡,过两天就给她送回去。
父亲携证据求助商报
昨日下午4:40许,艾军一下班便拿着电话驱车来本报求助,他称自己曾打电话询问骚扰者,但对方除了说“嗯”便是发短信过来辱骂他。记者看到,骚扰者的电话号码为13797286841,骚扰小艾的共4条短信,其余7条是辱骂艾军的。随后,记者通过互联网查到,此号码归属地为湖北省荆州市。见习记者 杨玲
律师说法
受害者可起诉索赔
经记者建议,艾军来到大坪派出所报警。一民警称受害者未被直接侵害,不能立案,但可登记调查,艾军担心影响女儿读书未登记便离开了。据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杨朝敏律师介绍,针对这个骚扰事件,受害者可要求骚扰者进行民事赔偿,或者进行行政诉讼,要求骚扰者负责。如果受害者在14岁以下或者骚扰行为特别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骚扰者负刑事责任。
新闻链接
我市对性骚扰定义
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年7月25日分组审议了《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特对“性骚扰”进行了描述性定义。修订草案第四十六条规定:“不得违背妇女意志,以带有性内容或与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片、声像、电子信息或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性骚扰的构成主要定义为两个因素:违背妇女意愿;带有性内容和与性有关的语言和行为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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