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应急预案处置生物恐怖事件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咸春玲)今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了早期发现与识别生物恐怖事件,我省出台处置生物恐怖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重点大、中城市要建立不少于5处哨点医院,其他城市或敏感地区至少建立1至2处哨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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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中规定,通过邮件等各种载体或空中播撒等各种方式释放生物战剂;对城市饮用水源、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大宗食品等民生相关的目标施放生物恐怖战剂;在江河、湖泊、海洋生态敏感区、水库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等重要环境大量排放、倾倒、灌注生物恐怖战剂等9种行为均属于恐怖事件。一旦发生疑似生物恐怖事件,应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并调配应急救援工作队,负责生物恐怖事件的现场处置。由于生物恐怖事件在早期难以识别,一般以疾病暴发等突发现象为首要表现,当疾病规律出现异常改变时,应充分考虑到生物恐怖的可能。
哨点医院报告包括按天统计的医院、个体诊所门诊、急诊室就诊人员数以及出现不明原因疾病、常见病治疗无效或效果不佳、疾病死亡增多等异常现象等。省卫生厅要求,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异常现象后,当地疾病控制机构必须在2小时内作出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当怀疑为疑似生物恐怖事件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2小时内作出初步结论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紧急状态下可直接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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