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建勇 于伟
本报烟台8月28日讯 8月26日下午,烟台海阳一男子李某驾驶面包车肇事致人死亡后,为了逃脱处罚竟然将车牌摘了下来弃车而去。海阳交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排查,24小时后将李某抓获归案。
8月26日18时许,海阳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在海阳市凤城街道办事处陂子头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自行车,路上躺着一个人不知死活。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发现驾车人已经弃车逃逸,车辆牌照也被摘走,伤者已经死亡。案情重大,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民警首先通过报案电话找到了当时的报案人林某,据其讲,他路过现场时,没见到驾驶员,但面包车上有牌照,好像是鲁F×××××,而且这辆车经常在周围村出现。民警立即到周围村庄走访,很快查清肇事车是凤城北洼里村村民姜某的,民警找到姜某后,他说此车最近借给了陂子头村的李某使用。但经调查,李某已不知去向,民警立即围绕其亲属以及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得到了其藏匿于附近村其妹夫家的信息。8月27日18时,民警赶赴其妹夫家将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李某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摘去车牌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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